更新时间:2025-09-05
地区:河南
分类: 房屋建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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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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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61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4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舞阳县2025年普惠性示范县幼儿园改造项目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0 投标预备会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现变更为: 1.10 投标预备会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或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现变更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择优原则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 3、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 定标办法 现变更为: 按最新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办法执行 4、因发放变更、澄清、补遗等通知会造成电子招标文件版本号变更,各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舞阳县教育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地 址:河南省舞阳县舞泉镇南京路86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人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可昕、王鹏涛 联系电话:037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62号-1号7层702号附2号 监督单位: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39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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