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合肥制造一厂L线预装钢平台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2026AFFGZ50331)做如下澄清:
一、关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办法前附表3.8.2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本项目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对应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数量更正如下:
4)钢结构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
5)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
6)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
二、关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12)-钢筋笼制作安装删除“或者采用人工架立”要求,其余内容不变。 三、关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18)-“结算报送金额与终审金额差异超出5%时,中标人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和审计费”,现明确该项设置内容是指:当结算报送金额与终审金额差异超出5%时,中标人需要承担审计金额超过5%部分的审计费用。 四、本项目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五、关于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7.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更正为:无。(即: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结算时不考虑调整材差,投标文件可不考虑调整材差)。 六、关于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1.12.4.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4%且不超过合同价的74%;经发包人建设部门和其委外事务所初审、发包人审计部终审后付至终审金额的96%,余款1%作为水电费扣除,现变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且不超过合同价的80%;经发包人建设部门和其委外事务所初审、发包人审计部终审后付至终审金额的97%。其余内容不变。
注:本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澄清一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为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天都路2998号
联系人:姚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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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5楼
联系人:李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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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5日
附件: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