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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花园、翰林雅苑等门面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6-05-14

地区:安徽

分类: 小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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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czsjcq202605-009
招租人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05月26日10时至2026年05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6年05月26日10时至2026年05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标的物介绍:
永乐花园、翰林雅苑等门面房招租项目,本次招租共8个标的物:
1号标的物:永乐花园S1幢,建筑面积3239.15平方米,租金为194349元/年,租赁期为8年。
2号标的物:永乐花园S2幢102室,建筑面积30.29平方米,租金为4144元/年,租赁期为5年。
3号标的物:永乐花园S2幢105室,建筑面积67.07平方米,租金为9175元/年,租赁期为5年。
4号标的物:永乐花园S2幢107室,建筑面积62.75平方米,租金为8584元/年,租赁期为5年。
5号标的物:龙蟠东苑29幢1541、1543、1543-1、1545、1545-1室,建筑面积479.12平方米,租金为201230元/年,租赁期为5年。
6号标的物:清琅别院S1号楼103室(紫薇中路1435号),建筑面积63.18平方米,租金为26536元/年,租赁期为5年。
7号标的物:翰林雅苑小区6幢617室,建筑面积61.99平方米,租金为26036元/年,租赁期为5年。
8号标的物:凤凰西路342号2栋商业自西向东第6至9间,建筑面积207.48平方米,租金为136932元/年,租赁期为5年。
二、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其他特殊说明:无
三、租金起租价格及加价幅度:
1号标的物:永乐花园S1幢,建筑面积3239.15平方米,租金为194349元/年,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5元/8年,竞价保证金:100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500的整倍数。
2号标的物:永乐花园S2幢102室,建筑面积30.29平方米,租金为4144元/年,21139.37元/5年,竞价保证金:2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500的整倍数。
3号标的物:永乐花园S2幢105室,建筑面积67.07平方米,租金为9175元/年,46803.51元/5年,竞价保证金:5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500的整倍数。
4号标的物:永乐花园S2幢107室,建筑面积62.75平方米,租金为8584元/年,43788.7元/5年,竞价保证金:5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500的整倍数。
5号标的物:龙蟠东苑29幢1541、1543、1543-1、1545、1545-1室,建筑面积479.12平方米,租金为201230元/年,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8元/5年,竞价保证金:100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500的整倍数。
6号标的物:清琅别院S1号楼103室(紫薇中路1435号),建筑面积63.18平方米,租金为26536元/年,135365.44元/5年,竞价保证金:15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500的整倍数。
7号标的物:翰林雅苑小区6幢617室,建筑面积61.99平方米,租金为26036元/年,132814.84元/5年,竞价保证金:15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500的整倍数。
8号标的物:凤凰西路342号2栋商业自西向东第6至9间,建筑面积207.48平方米,租金为136932元/年,698517.52元/5年,竞价保证金:70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500的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100000.00元,2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2000.00元,3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5000.00元,4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5000.00元,5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100000.00元,6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15000.00元,7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15000.00元,8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70000.00元,竞价保证金须在2026年05月26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30
2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15
3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54
4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58
5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62
6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63
7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64
8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65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永乐花园、翰林雅苑等门面房招租项目X号标的物”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每个标的物代理费为5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5月25日17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招租人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租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6年05月26日1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7日09时55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租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竞得人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等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根据《滁州市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机制》(滁行执字(2024)2号)相关的内容,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经营卡拉OK、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机械修理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须服从市容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1号标的物租赁期限为八年,2号标的物租赁期限为五年,3号标的物租赁期限为五年,4号标的物租赁期限为五年,5号标的物租赁期限为五年,6号标的物租赁期限为五年,7号标的物租赁期限为五年,8号标的物租赁期限为五年,租金一年缴一次,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每年租金金额为成交价,合同一次性签订,第四年起租金以上年度租金的3%递增,第五年起租金以上年度租金4%递增,第六年起租金以上年度租金5%递增,第七年起租金以上年度租金5%递增,第八年起租金以上年度租金5%递增。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20%(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签订合同前缴纳完毕,退租时验收合格后无纠纷后无息退还。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将第一年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分别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缴入出租人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XXX项目X号标的物租金。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3.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4.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5.本次竞价无保留底价,一人参与,满足成交条件即可成交。
6.此项目8号标的物竞得者中标后需与滁州市亭安居不动产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7.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及相关保证金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收缴,招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审核确认。”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招租人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或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对各竞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9.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滁州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培华电话:055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天长东路96号
代理公司: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成丽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94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水口镇104国道水口段北侧(上蔡村林场组(原缫丝厂)内办公室1-2号)
日 期: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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