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BGZ50149)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3工程进度付款—17.3.1进度付款时间及方式新增如下:
5.设计费:施工图深化优化完成且经招标人确认通过后,支付设计部分中标价的50%,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二、投标人疑问部分:
1.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须满足下列业绩之一:
①单个合同总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或湖泊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②单个合同总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河道或湖泊治理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河道(或湖泊)治理工程或水环境治理工程予以认可。
2.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匹配度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与本项目的匹配度进行评审。
请问匹配度的范围包括哪些?
回复:投标人业绩匹配度是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与本项目的整体匹配度进行主观评审,匹配度范围由评标委员会主观裁定。
3.投标人奖项荣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河道(湖泊)整治工程或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项目,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市政类优质工程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
4.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注:(1)投标人至多提供3个企业实力认定成果。(2)如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超过3个,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投标人在评审表中序号前3个认定成果,投标人自行考虑排序,超出部分不予评审。(3)企业实力指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企业、龙头企业、50强等。(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数量进行评审。
请问:①AAA、高新企业、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是否认可?②优秀企业、龙头企业、50强等按年度进行评审的同一荣誉是否可以重复认可?
回复:①如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属于本项目要求的企业实力,优质工程奖不属于本项目要求的企业实力;②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荣誉可以重复计取。
5.招标文件明确,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承接的河道(湖泊)整治工程或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所获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我方拟提供的获奖项目工程内容:海塘全长2408.13m,其中西侧堤海塘长度213.12m(新建外坡消浪护面、抛石护脚);顺堤海塘长度2195.01m(新建/加高防浪墙、加高拓宽堤顶路面、新建内青坎及绿化、新建外坡消浪护面、抛石护脚);改建7处防汛闸门;封堵顺堤1#涵闸(桩号Y0+738.54)和2#涵闸(桩号Y1+909.16)。
获奖情况:该工程获得由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工会与上海市水利工程协会联合颁发的"上海市优质水利工程”奖,颁奖文件颁发日期/官网文件发布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后。
该工程核心建设内容涉及海塘堤身加固、防浪消浪设施建设、堤顶道路及绿化配套等,属于水环境整治相关工程范畴,与招标文件中"河道(湖泊)整治工程或水环境整治工程”的评审要求本质相符。
恳请贵方明确:我方上述项目所获"上海市优质水利工程”奖,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河道(湖泊)整治工程或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所获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评审要求?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获奖项目且提供的证明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99号中国视界A3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王枫茹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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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3月4日
附件:
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