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6-02-10
采购人(全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四川鼎顺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新晃县2025年S335线禾关线11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2025年S335线禾关线11桥危桥改造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63668.00元
合同金额大写:柒拾陆万叁仟陆佰陆拾捌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详见附件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工期:180日历日,工期从下发开工令之日算起。
地点:新晃县
方式: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
按工程量完成进度进行计量支付,自检合格后按计量金额的80%进行支付;工程完工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工程计量总金额的80%;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同意采取由第三方审计评审结论作为最终支付依据,余款等工程完工验收合格,资料齐全,结算评审完成后,扣除5%质保金付清,责任缺陷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算1年,质保期:5年。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及投标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4)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7)工程量清单及预算
(8)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七、合同生效
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时生效,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副本二份,乙方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2月9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乙方:四川鼎顺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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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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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张良忠
| 委托代理人: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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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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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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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晃山路70号
|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街道江北望王路3幢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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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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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帐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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