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长春市中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标项3、标项5)(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5-11-01281-3-5
项目名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长春市中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标项3、标项5)(二次)
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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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长春市中医院采购射频理疗仪等设备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长春市中医院采购放射式冲击波疼痛治疗仪等设备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特定的资格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标段中的任一采购标的有属于医疗设备的,适用于以上要求)。(标书内附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标项2特定的资格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标段中的任一采购标的有属于医疗设备的,适用于以上要求)。(标书内附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30
开标地点:其它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中心2楼215-2室开标室2-21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若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投标单位请注意:请潜在投标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参与意愿的投标单位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若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更正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投标单位可以兼投兼中。
(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医院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启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绿地蓝海B座608室
联系方式:04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项目联系人:钟柠
附件信息: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长春市中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标项3、标项5)(二次).pdf794.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