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543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道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银荷大厦B座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万元整(大写)(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
服务范围 | 第7包,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
服务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人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先帅,夏银生,王文联,承友明,高祥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君
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2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7-18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7-1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附件: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第6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543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1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整(大写)(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
服务范围 | 第6包软件测评服务 |
服务要求 | 我公司响应并满足本项目全部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至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竣工验收通过 |
服务标准 | 我公司响应并满足本项目合同要求、有关规范以及采购人要求,响应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先帅,夏银生,王文联,承友明,高祥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君
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5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7-18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7-1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第5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543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兴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5号民创中心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整(大写)(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
服务范围 | 第5包监理服务 |
服务要求 | 对标完成财政部和省数据局要求,开展对包括财政端免申即享平台(含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升级)和新建农业保险管理系统的监理工作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至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竣工验收通过 |
服务标准 | 我公司响应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响应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先帅,夏银生,王文联,承友明,高祥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君
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21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7-18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7-1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543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河北财华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拾玖万元整(大写)(6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
服务范围 | 我方承诺完全满足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我方承诺完全满足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质量保修期自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服务标准 | 我方承诺完全满足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标准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先帅,夏银生,王文联,承友明,何自超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君
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4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7-18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7-1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公示附件.docx 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543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卧虎桥甲六号中幢65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伍万元整(大写)(3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
服务范围 | 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升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资金兑付提醒功能等,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质量保修期自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技术支持服务形式包括现场服务、热线电话、网站、电子邮件等,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质量保修期自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先帅,夏银生,王文联,承友明,徐济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君
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38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7-18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7-1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公示附件.docx 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1543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639号平安大厦2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万元整(大写)(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
服务范围 | 第1包 |
服务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质量保修期自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标准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先帅,夏银生,王文联,承友明,徐济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君
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25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7-18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7-1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公示附件.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