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6日 10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涪陵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初步设计(含勘察)和设计咨询(业主工程师)服务,招标人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中煤涪陵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1)相关服务工作主要包含初设阶段的勘察设计(含初设原则)、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初设原则及初设评审工作。2)覆盖中煤涪陵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的EPC招标书编制(含拦标价编制)、设备采购招标书审核以及司令图、施工图(一、二级)等各个阶段的图纸审核、设计优化等设计咨询(业主工程师)服务;工作范围为本工程全部设计、施工等全过程的设计咨询(业主工程师)服务工作。
2.1.1勘察工作范围: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具体为厂区(含招标人指定的施工区)、水工系统、除灰系统(含灰场)、输煤系统(含厂外)等所有系统的地形、平面高程控制、平断面测量和配合地质、水文专业的测量;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水文气象调查及现场和室内技术工作等。提交本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工程测量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土壤电阻率报告等。勘察内容应满足初步设计阶段所需的地质勘察资料。
2.1.2初设工作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含场平施工图)、主要设备材料表、工程概算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主、辅生产系统及附属生产设施全套工程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厂区规划及总平图布置、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除灰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供热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建筑结构及附属生产工程等初步设计;2.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工程、储灰场、水质净化工程、补给水工程、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区土方工程、临时工程等初步设计;3.空调、采暖通风系统、智慧电厂系统、KKS编码、压缩空气系统、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消防(水、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系统及雨水污水生活水系统等初步设计;4.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书;5.编制主要辅助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6.应委托人要求参与有关的招标工作;7.组织设计联络会(包括进口设备、装置的设计配合、技术条件谈判、联络会议);8.配合第三方机构完成初设原则及初设评审工作,评审机构招由招标人确定。初步设计深度应满足DL/T 5427-2009《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的要求。
2.1.3 设计咨询(业主工程师)服务工作范围(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2.1.3.1 司令图、施工图、竣工图等各个阶段的设计咨询(业主工程师)服务。本工程全部建(构)筑设计、施工等全过程的设计咨询(业主工程师)服务工作。
2.1.3.2 编制本项目执行概算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
2.1.3.3招标书编制(含EPC拦标价编制):1.负责编制本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五通一平、取水工程(暂定)等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根据业主需要参与有关的招评标和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2.负责编制EPC总承包范围内招标概算,并对其准确性负责。3.其他与EPC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上述2.1.1、2.1.2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初步设计(含勘察)技术规范书。
上述2.1.3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设计咨询(业主工程师)服务技术规范书。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台机组168小时试运满一年。
2.4服务地点:投标方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重庆涪陵白涛临港工业园区内的苏家湾)、招标方要求的其他地点。
2.5报价方式:总价报价(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独立承担的2*1000MW级(含)以上燃煤火电机组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含勘察)项目业绩且机组已投运。并附业绩合同(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和投运证明。
3.4 人员要求:
(1)初步设计(含勘察)阶段拟任项目经理(设总),须担任过至少1项已投运的1000MW级(含)以上燃煤火电机组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含勘察)项目设总工作。
(2)设计咨询(业主工程师)阶段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1项已投运的1000MW级(含)以上国内燃煤火电机组工程主管总工程师或设总业绩(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以上两阶段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业绩证明材料均需要提供业绩合同和机组投运证明,如提供的前述资料中不能体现要求的评审信息(如相关人员姓名及岗位或其他评审指标)的,须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单位任职文件等)作为佐证。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中标方不允许参与本项目后续EPC投标、与EPC相关的所有设计业务、施工图设计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初步设计(含勘察)项目经理(设总)、设计咨询(业主工程师)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不可抗力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招标人同意。
(5)业绩项目的机组容量以实际情况为准,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机组容量信息但通过网络查询或投标人澄清补正确定能满足要求的,仍视为有效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4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4日 16时00分。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08月06日 10时00分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开标 定于2025年08月06日 10时00分,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
电话:023-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邮编:100011
项目联系人:袁经理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10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其他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27
9. 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录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本CA证书为本平台专用,与其他平台CA证书不能通用),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
9.6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003-6677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400-820-666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