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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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营业厅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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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白鸟湖临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3#住宅楼外墙保温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白鸟湖临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图纸审核及施工组织审核等工作已经完成,该项目的2#3#住宅楼外墙保温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白鸟湖临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经理部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由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白鸟湖临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内,总建筑面积42264.49㎡,地上建筑面积28978.66㎡,地下建筑面积13285.83㎡。 本项目主要发包内容为:白鸟湖临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3#住宅楼外墙保温工程。 1.2计划工期:2025年7月25日- 2025年9月25日(62日历天)(以实际现场具有工作面的工期为准) 1.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白鸟湖临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3#住宅楼外墙保温工程。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2.1.1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1.2资质要求 2.1.2.1投标单位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公司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与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查验,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和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1.2.2投标人不得同时在集团公司三个以上项目承担施工任务,且在同一个项目签订的分包合同不能超过三份,单项业务合同额不得超过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2.1.2.3投标人必须能够开具或者在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不限。 2.1.2.4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合格分包方注册登记名单》内的投标人予以优先考虑。 2.1.3业绩要求 2.1.3.1近三年(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施工业绩证明和企业简介等原件。 2.1.3.2近三年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过或正在承担2项及以上的施工任务的投标人予以优先考虑。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投标人于2025年7 月12日上午11:00至2024年7月1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下同),到指定地点:《鲁班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成泽楷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14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11时00分至2025年7月22日11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中街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白鸟湖临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经理部。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白鸟湖临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经理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中街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白鸟湖临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经理部 邮 编:830023 联系人:成泽楷 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14 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白鸟湖临港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经理部 2025 年 7 月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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