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7-08
地区:广东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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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0112-04-01-141006 | ||
投资项目名称 | 萝岗和苑"四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萝岗和苑"四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萝岗和苑"四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G16里盒改造、商业街立面改造、中央公园提升及相关智能化提升等,本次改造面积约52874.5㎡,其中:G16里盒改造对应的建筑面积暂定9134.5㎡,商业街立面改造对应的建筑面积暂定11120㎡,中央公园提升面积暂定32620㎡。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1124.5㎡,建筑高度16m,层数4层,最大单跨跨度8.4m。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招标人选定方案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 | ||
招标内容 |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合同约定和工程管理要求,负责萝岗和苑"四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项目范围内G16里盒改造、商业街立面改造、中央公园提升及相关智能化提升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约定。 |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其中设计工期15天,施工工期45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承包人应当严格按设计图纸、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及招标人指令进行施工。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978.18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3.1.1款、3.1.2款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xxgk/wjtz/content/post_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
3.1.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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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8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8日 11时1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8日 11时1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28日 11时15分 | 开标地点 |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
招标人 | 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9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25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欧宇旻、严梁立、李子元 | 联系电话 | 02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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