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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庆华甲醇挥发性有机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设计采购(重新采购)(重新采购)(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5-07-08

地区:

分类: 规划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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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包钢庆华甲醇挥发性有机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设计采购(重新采购)(重新采购)(重新采购)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B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06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包钢庆华甲醇挥发性有机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设计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1.本次招标的内容包括设计(工厂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安全、环保、能源、消防等篇章、概算(具备可用于工程招标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深度)、工程量清单(具备编制施工招标控制价条件,满足施工招标要求)、施工图设计(包含BIM或三维建模设计)、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
2.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需与项目建议书及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保持一致。
3.项目设计概算需按照包钢PBS规则进行编码。
4.限额设计
按照项目总投资903万元进行限额设计(含工程直接费、设计费、勘测费、联合试运转费、安评、环评、能评、消审(含消防图纸审核)、职业卫生三同时、鉴定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造价咨询费、监理费、预备费等其它费用)。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06-0001
标段名称:包钢庆华甲醇挥发性有机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设计采购(重新采购)(重新采购)(重新采购)
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审定的主要工艺设备采购清单。 2、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正式版)、概算(概算深度要求具备进行工程采购条件)。 3、施工图发图计划按照业主要求进行详排。 4、最后一批设备返资料后45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5、工程竣工投产60天内,完成终版施工图。
付款方式:(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6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初步设计阶段费用的80%。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等文件后,分阶段累计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扣除初步设计阶段费用)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4)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30天内,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设计费总额的10%)。
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每次付款均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244500.00
投标保证金(元):4000.00
备注: 
2.4项目明细资料
序号
工作说明
使用单位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不含税)
数量(人数)
计量单位
备注
1
包钢庆华甲醇挥发性有机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设计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44500.00
1.0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5-07-13 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通过扫码支付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07-14 09:00(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监督单位: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设备部
监督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6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系人:张博元                    
项目负责人:张瑞峰  047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45                      
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客服热线:047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47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47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5-07-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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