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鹿泉经济开发区数字技术产业园项目—空调、通风、给排水设备采购(暂估价部分) 已由 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 以 鹿行审投资审【2022】67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供货周期:30日历天。 2、交货地点: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数字技术产业园。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采购冷却塔、风机、空调设备、水处理设备、水泵、隔油器、太阳能热水系统、自动射流灭火装置等设备1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①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生产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核心产品(空调)具有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允许其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记录将按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26 00:00:00 至 2025-07-18 08: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㈠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181/")。㈡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 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㈢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5046.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㈣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 《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驱动电话: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㈤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7-18 09:00: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㈥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冀建建市【2020】68 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 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 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 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 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 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 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 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 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 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 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 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㈦特别提醒:①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②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9000元,由招标人支付。③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④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⑤本项目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投标人及下属二三级子公司实行一票否决。⑥投诉举报渠道: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行业监管部门: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建设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永刚 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林杰 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建设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电话: 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子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鹿泉经济开发区数字技术产业园项目—空调、通风、给排水设备采购(暂估价部分)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和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平安北大街3号、石家庄市鹿泉区昌盛大街88号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街416号塔谈国际商贸城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王文昭/石永刚 | 联系人: 吴林杰 |
电话: 031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17 |
传真: 031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传真: 031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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