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N2026-02-43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沟河道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四章 磋商和评审办法》中"2.详细评审标准”的"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河道管护(或运维或保洁)相关的业绩,每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修改为"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河道管护(或运维或保洁或治理)相关的业绩,每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2、采购文件《第四章 磋商和评审办法》中"2.详细评审标准”删除"项目负责人业绩: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河道管护(或运维或保洁)相关的业绩,每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须另行提供由业主(合同甲方)盖章证明材料。(2)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人员自2025年1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0-6分)”
3、采购文件《第四章 磋商和评审办法》中"2.详细评审标准”的"供应商综合实力: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0-3分)”修改为"供应商综合实力: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3分,最高得9分。注: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0-9分)”
更正日期:2026年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路科创大厦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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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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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恒、李翔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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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