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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6-06-18

地区:黑龙江

分类: 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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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2026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61222)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6122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石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是我省优势产业,也是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拟重点发展的领域。2020年12月16日产投集团一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定,投资建设聚碳酸酯联合项目,一期包括建设35万吨/年苯酚丙酮、20万吨/年双酚A、20万吨/年纯苯三套装置。
2.2招标内容与范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采购,包括:危险废物的装卸、转移、贮存和处置全过程。如涉及跨省转运处置,协助业主方办理转出及处置所在地的转入手续、危废处置申报,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相应手续。跨省转运手续时限要求为:以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900元/吨,预估危废年度处理量1925吨,预计发生总金额365.7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包含900-210-08、900-214-08、900-249-08、772-003-18、261-071-39、772-006-49、900-041-49、900-047-49危废类别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危废处置业务的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或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及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服务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5其他要求:
(1)中标人装运、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并根据固体废物的成份和特性,选择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要求的方式和设施,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处置,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和其他污染,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提供书面承诺并盖章)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危险废物转移通知,应完全按照甲方的如下要求及时完成危险废物转移(提供承诺并盖章):
①转移甲方提供的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危险废物;
②危险废物的装车、运输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服务期间根据废物性状配备相应运输车辆,需确保机具、人员、车辆等全过程满足服务要求;
③中标人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收到危险废物转移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安排车辆到达现场开始转移接收工作,紧急情况下应在【24】小时内响应,及时完成危险废物的转移
④危险废物交付出厂后,中标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妥善运输、处置,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经营规模和转移处置能力满足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函中列出此条)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6月18日17时至2026年6月23日17时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者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支持邮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及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1)投标人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2)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获取操作无法完成。
(3) 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见官网首页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获取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冯雪
电 话:0459-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戚家伟、李慧
电话:04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子邮件: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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