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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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服装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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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问题内容 | 范围内容 | 回复内容 |
| 1 | 安全带连接器(登山扣)招标文件里面没有技术规范,麻烦核实一下 | 标1:安全带、安全带延长绳、绝缘绳货物类框架采购 | 经核实,安全带连接器属于安全带的附属配件,因此未单独编制技术规范书。该连接器应满足《GB/T 23469-2009 坠落防护 连接器》的相关技术要求。 |
| 2 | 致: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我方在认真研读本项目(标包 5:屏蔽服、高压防静电服、导电鞋货物类框架采购)招标文件后,为确保投标文件编制准确、满足项目要求,现就相关条款理解向贵方提出澄清申请: 招标文件 "3.2 专用资格要求” 明确,本标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具备相应设计、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国内专业生产厂家。本标包采购内容包含屏蔽服、高压防静电服、导电鞋等主要产品,同时包含绝缘手套、绝缘靴、防毒面具、电焊服等配套辅助产品,涉及多个专业生产领域。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单一厂家无法覆盖全部品类的生产资质与产能。 | 标5:屏蔽服、高压防静电服、导电鞋货物类框架采购 | 经市场调查,单一生产厂家具备覆盖本标的全部品类产品的生产资质与产能。 |
| 3 | 绝缘夹钳,招标文件里面没有这个技术规范,麻烦核实一下 | 标3:验电器、接地线、绝缘梯、绝缘快装脚手架货物类框架采购 | 绝缘夹钳属于成熟的标准化产品,其技术性能及安全要求已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可依,满足国家标准即可。 |
| 4 | 需求明细表中标 5 仅要求屏蔽服(Ⅰ 型)、高压防静电服提供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包含所有零配件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但技术规范书中对屏蔽服、高压防静电服同样要求提供近 1 年检测报告,两处要求不一致。请确认是否要提供一年内的有效形式实验室报告 技术规范书同时要求,除上述两类物资外,其余物资需按相关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或提供由国家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 国家认证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近 1 年检测报告(纸质原件或扫描件)。 但是需求明细表又明确要求除高压静电服和屏蔽服外,别的物资不需要检测报告,请确认以哪个要求为准? | 标5:屏蔽服、高压防静电服、导电鞋货物类框架采购 | 1. 对于屏蔽服(Ⅰ型)与高压防静电服,投标人须按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供近1年内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2. 对于其余物资,需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齐全完整且包含所有零配件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并非完全不需要检测报告。需求明细表中关于"不提供”的表述,是指不要求提供"所有配件”的独立试验报告。 |
| 5 | 针对招标文件中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条款下,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 "到货签收单或能够完整显示上述信息的页面” 的相关要求,为便于我方准确响应文件规定,现咨询:银行转账回单凭证是否可作为同等效力的材料,替代到货签收单,用于佐证类似项目业绩的实际履行情况? | 标5:屏蔽服、高压防静电服、导电鞋货物类框架采购 | 根据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规定,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到货签收单或能够完整显示上述信息的页面,其核心是证明货物已完成交付、项目实际履行完毕。 银行转账回单仅能体现款项支付情况,无法直接证明货物交付及项目实际履行状态,因此不能替代到货签收单作为同等效力的业绩证明材料。 若无法提供到货签收单,可提供其他能够有效证明合同履行完毕的材料,如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双方确认的交付证明文件等,此类材料需能够清晰体现货物交付、项目完成的核心信息,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可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
| 6 | 关于云南送变电提出的澄清问题:该项目标5中,由于涉及的产品种类比较多,同时商务资质要求,不能为代理商投标。建议招标方能否修改为,生产厂家和授权厂家均可以参与投标? | 标5:屏蔽服、高压防静电服、导电鞋货物类框架采购 | 将删除原招标文件标5专用资格条款: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设计、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国内专业生产厂家。 |
| 7 | 招标文件需求明细表中提到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产品,检测报告有要求提供哪一年做的检测报告吗?麻烦回答一下,谢谢。 | 标1:安全带、安全带延长绳、绝缘绳货物类框架采购 | 现对此进行澄清:投标人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应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年内出具,且仍在有效期内。详见附件1:需求明细表(标1-标5) v3 变更后 |
| 8 | 需求明细表中,第五项产品蚕丝绝缘绳规格型号不明确,无法报价,麻烦核实一下,谢谢。 | 标1:安全带、安全带延长绳、绝缘绳货物类框架采购 | Φ14(15m) |
| 9 | 速差自控器(钢丝绳式)技术规范书、速差自控器(织带式)技术规范书内供货范围及物资需求一览表中样品要求需要提供5米、10米、15米、20米4种规格的样品,而在需求明细表中钢丝绳式和织带式速差自控器 只需提供任意一个型号样品,两个文件中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样品提供要求为准。 | 标2:速差自控器货物类框架采购 | 按照需求明细表中要求只需提供任意一个型号样品即可,标2技术规范书该处内容已变更,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标2)2.1技术规范书变更后。 |
| 10 | 五、电焊防护面罩规格分手持式和头戴式,两种款式都要提供报告吗? 六、屏蔽服技术规范要求附有国家认证、认可的省级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最近1年产品检验报告(屏蔽率、电阻、耐压、机械强度等检验),但是根据GB/T 6568—2024标准耐压、机械强度指标要求,是否按GB/T 6568—2024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提供型式报告就可以? 七、高压静电服技术规范要求引用标准GB 18136-2020 高压静电防护服装及试验方法,目前执行GB/T 18136-2008这个版本,另外技术规范要求附有国家认证、认可的省级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最近1年产品检验报告(屏蔽效率、点对点电阻、耐压性能、耐磨损性等检验),但是根据GB/T 18136-2008这个标准没有耐压性能的指标,是否提供根据GB/T 18136-2008这个标准提供型式报告就可以? 八、除蜂防护服a)抗蛰刺性能:面料蛰刺力不应小于0.6N;根据技术规范引用的标准《XF 3008-2020 消防员防蜂服》面料蛰刺力不应小于0.4N,技术规范的要求值超标准,是否可参照标准值执行?a)抗蛰刺性能:手套蛰刺力不应小于0.8N。手套蛰刺力要求值也超标准要求0.6N,是否可参照标准值执行? 九、根据技术规范要求,需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的省级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最近1年内的产品检验报告。最近一年是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倒推1年吗? 在实际执行中,若产品的结构、材料或制造工艺发生较大变化,并对主要性能产生影响,或原报告已超出标准规定的试验周期时,应重新送检。本项目按规格型号分共计27项物资,重新检测送检样品除成品外,还需涵盖主要原辅材料,样品成本加上检测费,费用比较高昂。而按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即可。因此,是否可仅提供仍在有效期内的报告? | 标5:屏蔽服、高压防静电服、导电鞋货物类框架采购 | 五、提供任意一种规格的有效检测报告; 六、依据GB/T 6568—2024《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七、依据GB/T 18136-2008该标准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即可满足要求。 八、XF 3008-2020标准规定面料抗蛰刺力不应小于0.4N、手套抗蛰刺力不应小于0.6N。技术规范要求面料≥0.6N、手套≥0.8N,高于标准规定最低要求。该要求合理不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或优于)值提供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响应。 九、1. 原招标文件中需求明细表及技术评审评分要素均未明确检测报告的具体出具年份要求。现对此进行澄清修改:投标人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应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年内出具,且仍在有效期内。 2.关于中标后供货:标5:屏蔽服、高压防静电服、导电鞋货物类框架采购技术规范书中"附有最近1年产品检验报告”属于中标后的质量保证条款。经综合考虑检测成本,现将该条款中的"最近1年”修改为"供货之日前3年内,或仍在标准规定的有效期内”。中标后,中标方应按此要求提交符合规定的产品检验报告。 详见变更后附件2:技术规范书(标5)变更后及附件3:标1-标5主动澄清及变更。 |
| 11 | 一、绝缘手套报价清单含12kV和25kV这两个电压等级,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但绝缘手套标准GB/T 17622并没有这两个电压等级,检测机构没用适用的标准进行检测。 二、护目镜技术规范书同时存在3种类型的要求描述: 1、"镜框材质:高强度聚碳酸酯(PC)或TR90材质,耐磨损、抗变形,边缘无缝密封,适配电力安全帽卡槽。”---这是面屏型,装在安全帽卡槽上; 2、"头带系统:弹性硅胶头带+魔术贴双调节系统,适配头围120-160mm,兼容安全帽佩戴。”---这是眼罩型,有弹性头带。而且适配头围范围描述有误,一般成年人头围大约50-62cm。 3、"适配性:可更换鼻托(硅胶材质),适配不同鼻梁形状,镜腿末端防滑硅胶垫。”---这里有镜腿的描述,应该是眼镜型。 根据GB 14866-2023 《眼面防护具通用技术规范》眼面部防护产品可以分为眼镜型、眼罩型、面屏型,大体上3种类型 具体需要什么款式的,是否可以提供产品图片参考? 三、辅助绝缘靴(鞋)要求适用的标准有《GB 12011-2009 足部防护 电绝缘鞋》,《DL/T 676-2012 带电作业用绝缘鞋(靴)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其中GB 12011-2009 已被《GB21148-2020 足部防护 安全鞋》替代,《DL/T 676-2012 带电作业用绝缘鞋(靴)通用技术条件》没有25kV,如适用DL/T676-2012检测机构检测不了25kV的(此标准适用0.4kV,3kV-10kV,20kV,35kV),请确明本项目采购的绝缘靴是带电作用还是辅助型的?辅助型的适用标准是GB21148-2020标准,这一标准可测试6kV-35kV的绝缘靴。 四、导电鞋技术规范要求"导电鞋的主要技术性能除电气性能外,还有外底磨耗量、围条与鞋帮粘附强度、外底耐折、外底耐磨、成鞋剥离强度等标准”。结合技术规范引用的GB 21148-2020标准5.1表3安全鞋的基本要求没有围条与鞋帮粘附强度、成鞋剥离强度这两个指标,麻烦明确这两个指标的标准和检测要求。 | 标5:屏蔽服、高压防静电服、导电鞋货物类框架采购 | 一:GB/T 17622-2008《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按耐受电压等级分为0-4级,该标准中并无"12kV”和"25kV”这一直接标注方式。修改为0级、1级、2级、3级、4级。 二:本次采购增加采购眼镜型护目镜,即护目镜确定为眼镜型,技术规范条款将根据GB 14866-2023《眼面防护具通用技术规范》修改,删除面屏型和眼罩型的描述。原技术规范中"适配头围120-160mm”有误,成年人头围约为50-62cm,已修正。 三:本项目采购的绝缘靴为辅助型绝缘靴(用于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作为辅助安全用具),适用标准为GB 21148-2020《足部防护 安全鞋》。该标准已全部代替GB 12011-2009《足部防护 电绝缘鞋》(2021.8.1已废止),可覆盖6kV-35kV绝缘性能检测,完全能够满足25kV检测需求。DL/T 676-2012《带电作业用绝缘鞋(靴)通用技术条件》适用于带电作业场景,不适用于本项目,技术规范中引用标准统一调整为GB 21148-2020。 四:GB 21148-2020《足部防护安全鞋》中未包含"围条与鞋帮粘附强度”和"成鞋剥离强度”两个指标。删除技术规范中这两个指标要求,导电鞋的检测按GB 21148-2020标准执行。 详见变更后附件1:需求明细表(标5)v3变更后以及附件2:技术规范书(标5)变更后。 |
| 12 | 标5:招标公告专用资格要求"本标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具备相应设计、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国内专业生产厂家”本标包采购清单涵盖屏蔽服、高压防静电服、护目镜、导电鞋、绝缘手套、绝缘靴、防毒面具、电焊服等配套产品,涉及的产品分属不同生产领域,专业分工极为细化,涉及多个专业生产领域,目前国内尚无单一厂家能够同时独立生产本标包全部品类产品,建议允许代理,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的代理授权(不要求唯一授权) | 标5:屏蔽服、高压防静电服、导电鞋货物类框架采购 | 将删除原招标文件标5专用资格条款: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设计、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国内专业生产厂家。 |
| 序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 2026年6月5日18时00分00秒 | 2026年6月16日20时00分00秒 |
| 2 | 招标文件澄清提问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8日12时00分00秒 | 2026年6月17日12时00分00秒 |
| 3 | 需求明细表 | 本项目标1至标5需求明细表现已变更,详见本公告附件,并以此为准。 | |
| 4 | 技术规范书 | 本项目标1技术规范书1.1、1.2;标2技术规范书2.1;标3技术规范书3.7、3.8、3.9;标5所有技术规范书均已变更,详见本公告附件,并以此为准。 | |
| 5 | 初步评审标准-7资格评审标准-不得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删除"(4)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本条适用于在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条款。 | |
| 6 | 标1-标5技术评分项:产品检验报告 | 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齐全完整且包含所有零配件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1. 完全满足(5分) 按照需求明细表的标注要求,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产品均提供了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包含关键零配件),其余产品均提供了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报告齐全、完整、有效。 2. 大部分满足(3分) 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产品未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但提供了第三方检测报告; 提供的报告覆盖了全部产品的80%以上,但存在少量产品报告缺失或部分报告不完整。 3. 未提供或严重不足,提供的报告覆盖率低于80%。(0分) | 投标人应根据需求明细表中"报告类型要求”一列的标注,提供相应类型的检测报告: 标注"型式试验报告(含所有配件)”的物资,须提供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包含所有关键零配件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标注"检测报告”的物资,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所有报告的检测日期须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年内,且仍在有效期内。 1. 完全满足(5分) 按照需求明细表的标注要求,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产品均提供了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包含关键零配件),其余产品均提供了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报告齐全、完整、有效。 2. 大部分满足(3分) 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产品未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但提供了第三方检测报告; 提供的报告覆盖了全部产品的80%以上,但存在少量产品报告缺失或部分报告不完整。 3. 未提供或严重不足(0分) 提供的报告覆盖率低于80%。 备注:标5如是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请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检验报告。 |
| 7 | 标1-标5技术评分项:企业生产能力说明 | 对主要生产和试验工装设备、生产线、产量、人员配备情况、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体系及采用的相关标准、检验规程和手段等进行说明,以及提供标的物生产厂址或生产设备照片: 1.内容描述全面详细,生产设备提供购买发票配备较好,提供10名以上生产人员的社保证明,综合能力好的(15分); 2.内容描述全面详细,生产设备提供购买发票配备次好,提供10名生产人员的社保证明,综合能力次好的得(8分); 3.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生产设备(为标的物相关的主要生产设备)的购买发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不低于10个生产人员的社保证明。 | 对主要生产和试验工装设备、生产线、产量、人员配备情况、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体系及采用的相关标准、检验规程和手段等进行说明,以及提供标的物生产厂址或生产设备照片: 1.内容描述全面详细,生产设备提供购买发票配备较好,提供10名以上生产人员的社保证明,综合能力好的(15分); 2.内容描述全面详细,生产设备提供购买发票配备次好,提供10名生产人员的社保证明,综合能力次好的得(8分); 3.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生产设备(为标的物相关的主要生产设备)的购买发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不低于10个生产人员的社保证明。 备注:标5如是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请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内容及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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