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经开区医药科技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6BFFGZ5034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设计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或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在对应的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且该业绩中须含有装配式内容。2.设计负责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请问: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时间以审图合格证时间或施工许可证发证时间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时间是否都可以?
答:设计负责人的业绩对应的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的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2.缺少A5、A6、A7、A10、A11图纸以及A3地库基坑支护图纸,请提供。
答:已补充,上述图纸仅供参考。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二、招标需求”——"(三)本项目重点提示”中第8条修改为:"8.基坑开挖范围靠近北侧张生圩,需加强排水措施和地下水位监测;地下室需加强抗浮设计。光伏屋顶施工采取措施,确保支架基础施工不破坏屋面防水层。深基坑工程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复杂,属于超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二、招标需求”——"(三)本项目重点提示”现补充:"12.本项目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装配式单元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属于超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各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落实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同步发放的造价成果文件作废,以本次补疑发放的造价成果文件版本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查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82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刘庆钦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5月9日
附件:
包河经开区医药科技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