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202404号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及周边道路绿线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6BFJGZ50314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发包人重要补充内容”第12条中:"详见招标文件附件《JK202404号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及周边道路绿线项目)-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调整为"详见补疑附件《安徽华兴评报字【2026】第23号-应急管理局青龙潭路2项目评估报告》”;"资产评估价值:23790,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调整为"资产评估价值:21086.00,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项目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2期)》,招标文件具体调整内容见补疑附件。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投标函中"(8)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按照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本条适用执行合建监管〔2024〕13号文项目)”调整为"(8)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按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因投标制作软件中投标函格式固化无法修改,投标人投标时无须修改,中标后按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于项目经理业绩打分太苛刻,针对民营企业自身条件,人员流动、中标困难等原因,有排除民营企业的嫌疑,缺乏市场真实性和公平性。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第75页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关于项目经理业绩的数量及打分要求截图如下:如上图所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而且又明确表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如此计算,企业的项目经理要在五年之内有3个施工金额达到1500万以上的业绩,而且还要至少获得两次市级以上的奖项才能拿到满分。
试问有多少民营企业有这样的实力,项目经理有这样的能力?
图片详见附件
答:不予调整,招标文件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提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绿化业绩是否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答: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张平
电 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秦晓栋
联系方式: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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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2026BFJGZ50314项目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