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原项目编号:2026DFAAZ00289
原公告日期:2026-03-2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补疑1
招标项目编号:2026DFAAZ00289/GN2026-01-1872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答疑回复如下:
1.验收证明是甲方项目经理部出具的,盖的是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如"xxx工程有限公司 xx轨道交通x号线xx段机电工程 项目经理部”,此验收证明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验收证明是甲方项目经理部出具的,盖的是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投标人负责实施的标志标识含在该项目中,且项目经理部名称应与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则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予以认可。如投标人负责实施的标志标识含在甲方实施的"xx轨道交通x号线xx段机电工程”项目中,甲方即"xxx工程有限公司”,则"xxx工程有限公司 xx轨道交通x号线xx段机电工程 项目经理部”出具的验收证明予以认可。
2.业绩中有项目实际推进至预验收阶段,甲方出具了预验收证明,此业绩是否有效?
回复:若预验收证明能够体现标志标识系统完工,如通过预验收、预验收通过等,则预验收证明予以认可。
3.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标志标识系统的制造商或生产商。注:投标人须提供自有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扫描件。”修改为"投标人须为具备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所需设备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生产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生产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生产商)与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前述约定,制造商(生产商)及相关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
4.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2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金额由900万元修改为650万元,其他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业绩金额由900万元修改为650万元,其他内容不变。
6.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5月11日10:00”,开标地点修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祁晨
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88
招 标 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联 系 人:王鸿宇
电 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4月14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3分16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4-14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4-1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3分
附件: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44532答疑澄清_签章文件.pdf
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