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6ACCGZ50038)
各投标人:
问1:工程完工证明且加盖的业主单位公章是否可以代替竣工验收资料; 2.竣工验收的批复且加盖建设单位盖章是否可以代替竣工验收资料。
答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完工证明须体现全部工程已完工或竣工,则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竣工验收的批复须体现全部工程已完工或竣工,则予以认可。如你单位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刘良伟
联系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方飞
联系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4月10日
附件: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