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
您还没有登录,请先登录后再做操作

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电话:400-168-7682

微信:13051250283

QQ:1324893003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APP
APP下载

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招标变更 > 招标变更详情

合肥经开化工园区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信息化工程

更新时间:2026-02-28

地区:安徽

分类: 医院停车场管理服务

点击免费注册,即可查看更多招标信息
更多优质服务可查看服务列表

每日更新10000条最新招标信息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168-7682

项目基本信息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原项目编号:2026BFJAZ00140
原公告日期:2026-02-1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JAZ0014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2月10日,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3月3日。其中2026年春节法定假期为2月17日—2月24日,招标公示及投标准备期与春节假期高度重合。假期期间,企业人员休假、相关资质盖章、业绩证明、财务资料、技术方案编制等工作均无法正常开展,导致潜在投标单位无法在法定及合理期限内充分准备投标文件、完成标书编制;另外本项目子系统涉及的厂家繁多,部分推荐品牌厂家开工日期较晚,无法按时获取相应产品报价;严重影响正常参与投标,违背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充分竞争的基本原则,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合理投标准备时间的相关规定。
为保障本次招标活动程序合法、竞争充分,切实维护各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现正式提出质疑,申请贵单位依法顺延本项目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合理调整招标日程,确保各投标人享有平等、充足的投标准备时间。
答:本项目延期,修改内容详见下述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 招标文件第59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软件自主开发和研发能力要求: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园区平台软件自主开发、研发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优秀的得2分<F≤3分,良好的得1分<F≤2分,一般的得0分<F≤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的基于数字孪生的园区管理平台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具有CMA/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作为评审参考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质疑事项:
(1)请明确该软件自主开发和研发能力评审,是否是针对软件产品的厂商相关能力的评审?
(2)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的基于数字孪生的园区管理平台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不合理,园区平台管理软件不同品牌不同厂商的名称不完全一致,此处明确软件著作权名称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本次招标的"基于数字孪生的园区管理平台”是属于《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中4.3智能化集成系统的范围,所以软著名称应当为:"智能化集成管理软件”或"智慧建筑运营管理平台”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等类似描述。
质疑请求:
建议修改为: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园区平台软件自主开发、研发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优秀的得2分<F≤3分,良好的得1分<F≤2分,一般的得0分<F≤1分,注:投标人须提所投的基于"数字孪生的园区管理平台”或"智能化集成管理软件”或"智慧建筑运营管理平台”等与平台或集成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具有CMA/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作为评审参考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 招标文件第60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资信、认证要求:"1.投标人具有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或履约能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或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得2分;”
质疑事项: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要求明显过高,该资质门槛超出本项目实际需求,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恳请予以调整降低。
质疑请求:
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具有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或履约能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或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一级及以上),得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第61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技术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以下类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任意一类得2分,最多得4分。(1)智能化类;(2)安防监控类;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质疑事项: (1)评分要求指出"每提供任意一类得2分,最多得4分”。请明确投标人提供2个"智能化类”或者2个"安防监控类”或者"智能化类”及"安防监控类”各1个,均能得4分。 (2)招标要求"安防监控类”软件著作权证书,我司具有的"视频联动管控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是否符合(2)安防监控类要求? 答:(1)"智能化类”及"安防监控类”需各提供1个,得满分4分。(2)"视频联动管控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属于本项目安防监控类证书,予以认可。 5. 招标文件资料-技术方案1月8日-合肥经开化工园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智能化项目-2026.1.8合肥经开化工园仓储物流中心智能化技术规范-第23页"智能卡读写器”技术参数要求:"2、兼容的卡类型:符合ISO/IEC 14443A/B标准,Mifare1卡/CPU卡/金融IC卡、手机卡(RF-SIM/RF-UIM卡/双界面卡)、NFC应用终端(SWP-SIM卡,NFC全卡) 、社保卡等;提供具有CNAS、CMA或CAL标识的检测报告影印件予以证明;”
质疑事项:这些功能或参数并非国家强制要求须通过第三方检测,送检与否全凭厂商自愿。实际情况是这些功能和参数大部分品牌都满足,只是没有送检,所以没有对应的检测报告。另外即使送检,不同的厂商申请检测的检测机构、检测项、封面标识也不可能完全一样,上述各系统产品中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参数只有推荐品牌范围内个别品牌满足要求,明显具有倾向性。
质疑请求:删除此条技术参数要求中"提供具有CNAS、CMA或CAL标识的检测报告影印件予以证明”的要求。 答:本条予以修改,删除"提供具有CNAS、CMA或CAL标识的检测报告影印件予以证明”。 6. 招标文件第60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审要求:"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七、技术参数要求”等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全部满足要求得7分,每有一项参数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时,投标人完全响应要求即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后,中标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核验所投产虚假响应的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记录。”
质疑事项:技术参数中除了"智能卡读写器”其中第2条技术参数明确要求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余设备均未明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请求:请明确中标后是否仅提供"智能卡读写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答:以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 7. 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以下类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任意一类得 2 分,最多得 4 分:(1)智能化类;(2)安防监控类;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疑问:我司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门控智能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人像识别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人像定位应用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否可以认同为智能化类;视频综合应用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否可以认同为安防监控类? 答:(1)门控智能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人像识别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属于本项目智能化类证书;(2)人像定位应用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不属于本项目智能化类证书;(3)视频综合应用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属于本项目安防监控类证书。 8. 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拟委任人员资格”条款规定:"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2分”。
本招标项目为信息化工程,核心涵盖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综合安防、数字孪生平台等多个电子信息类系统的采购及安装。电子信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是工程系列电子信息专业的官方职称认证,其评定标准严格覆盖电子信息系统设计、实施、运维等全流程专业能力;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软考)根据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属于"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者同属国家认可的电子信息领域专业能力凭证,专业指向、能力层级完全匹配本项目对项目经理的技术要求,不存在效力差异。
问题:请问我司提供电子信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9. 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技术能力”条款规定:"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以下类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任意一类得 2 分,最多得 4 分:(1)智能化类;(2)安防监控类;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问题:(1)如我司提供建筑智能化通信物云系统集成软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否满足智能化类要求?(2)如我司提供设备监控系统软件或消防视频大数据分析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否满足安防监控类要求? 答:(1)建筑智能化通信物云系统属于本项目智能化类著作权证书;(2)设备监控系统软件属于本项目安防监控类著作权证书;(3)消防视频大数据分析平台不属于本项目安防监控类著作权证书。 10. 中徽建智能化系统集成管理平台、中徽建智慧园区大数据应用信息化平台V1.0是否属于智能化类,中徽建智慧小区安防管控平台V3.0、中徽建智能视频监控管理平台V1.0是否属于安防监控类。
答:(1)智能化系统集成管理平台属于本项目智能化类著作权证书;(2)智慧园区大数据应用信息化平台V1.0不属于本项目智能化类著作权证书;(3)智慧小区安防管控平台V3.0和智能视频监控管理平台V1.0属于本项目安防监控类著作权证书。
11. 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资信、认证中"投标人具有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乙级及以上证书的,或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证书(CMMI5 级),或 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证书(SPCA5 级)证书的得 1 分。”因为项目金额不大,对软件能力成熟度要求较高,建议删除:"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证书(CMMI5 级),或 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证书(SPCA5 级)证书。”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2. 企业及人员业绩
内容或条款:信息化业绩中供货及安装内容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四项:综合布线、综合管网、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停车场管理、一卡通、会议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楼控)、信息发布系统、显示系统、机房系统。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智能化、信息化工程领域,同一功能系统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中名称差异极为常见。例如:"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亦常称为"楼宇自控系统”、"BA系统”、"设备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亦常称为"停车库管理系统”、"车位引导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名称差异≠功能差异,仅以名称字面判断显失公平。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近年持续清理排斥、限制竞争的招标条款。在大量智能化项目招标答疑中,监管部门及招标人均已主动澄清:"系统名称以功能实质为准,无须完全一致”,如合肥市轨道交通、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等智能化工程。
建议: 建议将增加注释,系统功能一致即可,系统名称无须完全一致。 答:修改内容详见下述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3. 人员业绩
内容或条款: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信息化业绩。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智能化工程技术含量较高,智能化工程现场实施通常是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技术、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根据我司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阅的近期招标的重点智能化项目相关招标文件要求,对于人员业绩要求的评分标准设置条件均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例如:合肥市科技馆新馆弱电智能化工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新园区智能化专业承包项目等项目。这些招标项目的类型、属性等均与本项目类似,对于人员业绩的评分要求设置也更加公平公正。
建议: 修改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信息化业绩。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4. 农民工账户
内容或条款: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卖方必须在买方指定区域范围内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用人单位信用等级等情况,适当调整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该条款虽直接针对工资保证金,但其"信用差异化监管”的立法精神同样适用于专用账户管理。目前全国多地已据此出台实施细则,对信用优良企业在专用账户资金拨付比例、账户监管频次等方面给予优化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虽然设立专用账户本身是合法要求,但"一刀切”地未对信用优良企业设置任何差异化待遇,属于"未依法优化营商环境、未落实信用分级监管政策”,客观上增加了优秀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与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不符。
建议: 建议修改为卖方必须在买方指定区域范围内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若投标人如为信用优良企业(含央国企及同等信用等级的民营企业),且能够提供信用评级证书的,不做强制性统一账户开立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5. 我司有幸参与"”的招标,经过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提出以下问题,请贵司给予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月11日,提答疑截止时间为2月20日,开标时间为3月3日。根据国务院2026年春节的放假时间,2026年2月15日至2026年2月23日,共计9天。招标时间从2月11日至3月3日,不含春节法定假日,实际时间只有12天,且答疑截止时间还在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目前各厂家均已放假,春节前无法提供报价。春节后实际时间仅有8天。仓促之间,能否保障项目高质量的招标。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综合考虑,能否延期?
答:本项目延期,修改内容详见下述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6. 答疑问题:招标文件P67中明确"方案编制建议:编制篇幅:施工组织方案、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工程进度及工期保证措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重点难点应对措施累计不超过50页”,同时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部分格式分为六章,分别为:"一、技术条款偏差表,二、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三、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四、技术支持资料,五、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六、其他内容”。
目前无法明确是技术文件"累计不超过50页”的篇幅要求,是仅针对六项内容中第五章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资料的篇幅限制,还是针对整个技术部分六个章内容的累计篇幅限制,特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恳请明确界定。 答疑诉求 恳请招标人明确:施工组织方案、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工程进度及工期保证措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重点难点应对措施累计不超过50页的要求,适用范围为技术部分某一特定章节(请明确章节序号及名称),还是技术部分全部六章内容的累计篇幅。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67页要求。 17. 人员业绩中注释项1"本项满分4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与注释项6"拟派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业绩可重复计分”矛盾,以哪个为准?
答:修改内容详见下述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本项目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企业业绩”与"人员业绩”中,注释项第五项现修改为"信息化业绩中供货及安装内容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四项:综合布线、综合管网、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停车场管理、一卡通、会议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楼控)、信息发布系统、显示系统、机房系统。系统功能一致即可,系统名称无须完全一致。” 2.本项目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业绩”中,注释项第六项现修改为"6.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6年03月10 日10:30”; 4.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6年03月10 日10:30”; 5.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6.招标人邮编修改为"230000”。 7.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恒远化工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 系 人:章丽萍
电 话:05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2月28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1分36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2-28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2-2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1分









附件:
招标文件补疑1.pdf


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

每日推送最新招标5000条
精品标书私人定制
标书老师一对一服务

免费咨询招投标服务

目前已有86852人得到满意结果

24小时客服热线

400-168-7682

提示 ×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