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原项目编号:2026BFFBZ00107
原公告日期:2026-01-2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6BFFBZ0010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43页中,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第(2)项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审图合格书(无合同甲方盖章)是否可以作为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可以。
2.招标文件仅介绍了项目总建筑面积,缺少幕墙、人防面积精装修面积、改造工程面积等分项面积数据,也未明确工程造价相关信息。请招标方补充提供上述信息,以便精准开展成本测算、编制投标报价。
答:各分项面积以规划审批结果及建设单位下发任务书为准,项目工程费用估算不超过28.32亿元。
3.依据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专业审查人员中60岁以上人员占比不得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该条款明确了审图机构聘用退休人员担任审查人员的合规性。
鉴于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条所载明的"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内容,与上述规章存在冲突。为确保招标文件条款合法合规且贴合审图行业实际,建议删除该条款括号内的"返聘人员”表述。
答:可以,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其他成员可以为返聘人员,但人数不能超过相关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且如为返聘人员须提供返聘合同,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最高投标限价:报价一(包含科技园四期红线及道路绿线范围内的总图、单体、室外配套附属工程以及设计变更等内容)最高投标限价130万元”,请问这个最高投标限价130万元组成是否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条1.3的内容要求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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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项目总价(包含报价一+报价二)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条1.3的内容要求执行。
5."报价二:包含科技园四期单体室内装饰装修以及中安创谷科技园一、二、三期后续增加的单体室内装修和二次改造工程”,按照招标文件第106页分项报价费用清单显示总体量为20万平方米,请问"科技园四期单体室内装饰装修”和"中安创谷科技园一、二、三期后续增加的单体室内装修和二次改造工程”的建筑面积分别是多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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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万平方米为目前预估体量,后续根据实际需求,具体以各阶段下发的任务书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1楼39层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刘庆钦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2月13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0分20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2-13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2-1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0分
附件:
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