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部新中心徽河路(雨山路-龙岗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YGZ50518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提问: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远远超过2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但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单项的,有的单项验收时间2019年,有的单项验收时间2021年,那么该业绩竣工时间如何界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仅认可单项竣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施工业绩,且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承建的市政道路工程(须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可得 4分 请问我公司拟任项目经理提供的奖项"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奖属于南京市市级优质工程奖,是否符合项目经理承建的市政道路工程(须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答: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3、本项目西起雨山路,东至龙岗路,全长约 1280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8 米,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管线综合、电力(土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施工的内容较为常见,且项目的实际控制价约为2900万,设置2400万市政道路业绩,并且还需达到2个2400万市政道路业绩才可以满分,一个项目经理市优质工程奖项才可以满分,要求过高。且正常应按照控制价的70%的设置业绩条件。鉴于上述施工内容及实际情况,我方建议将前述两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修改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同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修改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每有1项业绩得3分,满分6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提问: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的市政工程(含道路)施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提供的市政工程业绩中须包含不低于24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且该市政道路工程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5、本项目的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是采用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一方法吗?
答:不采用,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3.2.2(1)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
6、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评标办法中,详细评审要求项目经理提供 2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评标委员会商务文件初步评审通过的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作为本项加分业绩。),对多数企业而言已经是很高的门槛。满足条件的企业寥寥无几,势必导致参与投标的企业数量偏少,项目招投标缺乏充分竞争,有损招投标的公平性。为鼓励相关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潜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本项目竞争,请问能否将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均调整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4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评标委员会商务文件初步评审通过的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7、关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奖项荣誉加分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承接的市政道路工程(须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岗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 4 分,本项满分 4 分。”
请问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山东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奖项,是否满足加分项要求?请予以明确。
答: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澄清
本项目因故延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公示。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汤志远
联系方式: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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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6月24日
附件:
合肥东部新中心徽河路(雨山路-龙岗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