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6SQCGZ1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市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扩容(四期)升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4详细审查项目团队中"第一阶段项目经理具备系统架构师、网络工程师证书,每有1个得1.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第一阶段项目经理具备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工程师证书,每有1个得1.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6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如下答复:
询问1:招标文件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基础网络运营商或其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具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网络传输运营商或其全资子公司(分公司);” 我公司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就资质符合性事宜询问:我司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母公司持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我司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烦请核实,我司现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相关规定?
答复1:招标文件约定的特定资格3.1须同一投标人满足才予以认可,贵公司和母公司分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代表了不同的两家公司,因此,贵司现有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特定资格3.1要求。
询问2:招标文件项目经理评分标准中要求系统架构师,但国内官方软考职称证书规范名称为系统架构设计师,无证书名称为
"系统架构师” 的国家级证书,二者名称表述不一致,无法判定是否为同一证书?
答复2:项目经理评分标准中要求"系统架构师”存在笔误,应为"系统架构设计师”,已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询问3:招标文件未明确,若为联合体投标,第四章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联合体双方任意一方提供的人员证书均有效,容易歧义。
答复3:联合体双方任意一方提供的人员证书满足评分标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均有效。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公安局
地 址:蚌埠市曹凌路601号
联系方式: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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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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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溥仪(采购人),陈财运(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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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