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6BFFBZ50473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有的项目业绩在合同签订的时候是一个名称,后期业主因需要变更了项目名称,造成合同名称和审图合格证名称不一致的情况。
请问:针对这类合同名称和审图合格证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在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外,可否认可额外提供的业绩合同发包人盖章的业主证明进行说明?
回复:针对合同名称和审图合格证名称不一致的情况,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之外,补充提供由业绩合同发包人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予以认可。
2.针对过往设计类项目前期合同签订时采用地块名(合同项目名称),后期该项目在办理审图手续时按规划部门要求变更为标准名称(审图合格证名称),导致合同项目名称与审图合格证名称不一致,如若我方补充提供项目业主加盖公章的"关于合同名称与合格证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予以说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回复:针对合同项目名称与审图合格证名称不一致的情况,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之外,补充提供项目业主加盖公章的"关于合同名称与合格证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予以佐证,予以认可。
3.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提供的商务文件投标函为固定格式,但格式内容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中"一、投标函(不含报价)”的格式有所不同,请明确以哪个为准。如以招标文件为准,请明确在哪个节点上传。
回复:关于投标函(不含报价)格式内容,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固定格式或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提供投标函(不含报价)均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主要人员汇总表”的内容是否对应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项目管理机构的节点上传,请明确。
回复:投标人可在项目管理机构节点上传《主要人员汇总表》。
5.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应上传什么内容,请明确。
回复:如不涉及,此节点无需上传内容。
6.投标制作软件中"设计方案”上传节点仅支持导入50M以内的文件,此大小严重影响方案文本的效果质量,请问是否可以通过"设计方案”、"技术文件其他材料”、"其他内容”三个节点分开上传,请明确。
回复:设计方案可以通过"设计方案”、"技术文件其他材料”、"其他内容”三个节点分开上传。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乡村振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现代种业科创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唐模路111号管廊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丁晨风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6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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