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尾市陆丰市甲子镇风貌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4日 14时45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25CS111
项目名称:汕尾市陆丰市甲子镇风貌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86,091.4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尾市陆丰市甲子镇风貌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2,886,091.4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汕尾市陆丰市甲子镇风貌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86,091.43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售后服务期(保修期)届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拟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尾市陆丰市甲子镇风貌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中小企业政策划分标准。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尾市陆丰市甲子镇风貌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担任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须提供人员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至 2025年05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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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14时4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14时4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需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准备工作。开标当天,供应商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登录智慧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及报价确认。各供应商需要确保电脑已安装电子签章插件,否则无法解密和签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甲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陆丰市甲子镇瀛城新区陆丰市甲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禾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市区香湖路碧桂园天誉小区四栋401(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066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66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广东禾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1日
相关附件:
汕尾市陆丰市甲子镇风貌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磋商文件(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4).zip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样本).doc 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协议.pdf 附件: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