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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5年度货物运输第二批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25-05-21

地区:黑龙江

分类: 招投标网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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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5年度货物运输第二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5年度货物运输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位于鹤岗市与伊春市交界处,地处平原微丘区,本标段起点位于鹤伊高速K2+300处,终点位于鹤伊高速K22+000处。起讫桩号为K2+300-K22+000,全长19.7km。
2.3采购范围及合同包划分:沥青运输,共划分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名称
运输量
(吨)
运距
(km)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吨)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计价方式
A1
沥青运输
12000
415
199.2
2,390,400.00
平均运距415公里,每公里为0.48元
注:①以上运输量为计划运输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运输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②单价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包含运输费、装卸费、运输车辆保险费、税费等产品交付前的所有费用。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服务标准:供应商保证运输车辆是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车辆,并定期请专业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确保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要求运输方严格按交规作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
3.2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货运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即裁判日期在2022年05月01日~查询日期,【注: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
3.3.4供应商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供应商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5.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操作。
注: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线上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80(李女士);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和支付平台使用费,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4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的金额:40,000.00元人民币;
6.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13时30分;
6.3采购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或网银;
注:(1)采购保证金应按《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六、递交采购保证金”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2)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一次性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进入项目后点击采购保证金→递交→缴纳方式(电汇);保证金的缴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7.2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8.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其他说明
10.1本次询比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10.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1.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兴安制梁场八达路桥A1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19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六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12.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
电话:04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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