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6-04-10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6)0027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住建工程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城乡创新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高标路—白马湖路交叉口及停车场优化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6)0027号
(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元
大写:壹佰陆拾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详见附件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B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湘潭城乡创新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 否
| 详见采购需求
| /
| 1
| 项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约定
4.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结算经审核审计并完成定案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定案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缺陷责任期届满且双方无争议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申请支付工程款项前,应向甲方提交合规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具体以资金拨付实际情况为准。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采购需求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壹份,供应商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 4月8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市住建工程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甲方:(公章) 湘潭市住建工程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 乙方:(公章) 湘潭城乡创新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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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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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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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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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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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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