铎山镇原龙潭等6村地面塌陷搬迁避让安置点建设项目耕地"进出平衡”及花桥安置点耕地补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0日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冷财采计[2025]000087
采购人(全称):冷水江市铎山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华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铎山镇原龙潭等6村地面塌陷搬迁避让安置点建设项目耕地"进出平衡”及花桥安置点耕地补充。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冷财采计[2025]000087。
(3)项目内容:主要内容为铎山镇原龙潭等6村地面塌陷搬迁避让安置点建设项目耕地"进出平衡”及花桥安置点耕地补充项目,耕地转出0.9306公顷、转进1.8612公顷。花桥安置点耕地补充复垦1.2992公顷,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内容为准 。
(4)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彭婷 。
(6)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21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6 。
大写:壹佰贰拾贰万肆仟伍佰叁拾贰元玖角陆分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完后,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70%;经审核部门审核后付至审核结算金额的,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金额的97%,留3%作为保质金,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后,如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则无息付清。②采购人凭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税务发票将应付工程款转账支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6 年2 月6 日,完成日期:2026 年2 月25 日。
总日历天数: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工 。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方式:按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合同”和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 。
(4)履约担保:/ 。
(5)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冷水江市铎山镇人民政府 。
(2)验收方式:一般性验收。
(3)验收标准: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协助,符合符合《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土地整治工程设计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农建发〔2025〕5号)等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供应商负责提供相关资料。项目所有单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或正式办理验收前,供应商都要进行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竣工验收要求;项目建设产生的所有评审费和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有最新标准要求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5.违约责任: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已标记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 份,采购人执2 份,供应商执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 年2 月6 日
合同订立地点:冷水江市铎山镇人民政府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